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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市财政:多措并举加强疫情防控 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

为更好地推进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全力保障经济平稳运行,近日,新乡市财政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强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一、加强督促指导,确保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要求全市各县(市、区)财政局及相关科室认真学习针对疫情防控出台的有关经费保障、财政补助、税费优惠、金融支持、政府采购等相关政策措施,理解领会吃透政策精神。二是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和辅导,确保患者、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及相关人员、有关医疗卫生机构、相关部门单位“应享尽享”救助补助或经费保障政策,确保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个人尽享财税支持政策,及时获得资金支持。三是细化本部门、本地区政策实施范围、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申报程序等,确保疫情防控的各项财税政策落实落细,确保疫情防控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有序。四是密切跟踪相关财税政策落地实施情况,及时了解政策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疫情对经济发展和财政收支影响的分析,研究提出相关政策调整和完善建议。


二、强化财政监督,确保疫情防控财政资金用在实处


一是要求切实加强疫情防控资金监管,重点关注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患者救助费用补助、临时性工作补助、财政贴息、物资设备采购、设施改造、科技攻关经费等有关财政资金的审核、拨付、管理使用等情况,督促指导相关部门规范疫情防控资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切实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合规有效。利用电话沟通、微信联系等手段,有效有序开展监管工作。根据新乡市疫情发展形势和财政监管实际,科学实施资金监管,坚持非现场审核与现场督促调研相结合、线下审核与线上跟踪相结合、监督与绩效评价相结合等形式,采用多种方式开展监管,进一步提高监管实效。对于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不到位,财政资金分配、资金补助不合理等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二是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有序规范组织资金调度,必要时可采取预拨、垫付等措施,优先保障和拨付疫情防控资金,切实保障基层疫情防控及“三保”支出需求。三是建立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应急预案,加快疫情防控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强化财政部门与人民银行、代理银行等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密切监测库款、加强库款调度管理,确保库款优先保障各项疫情防控资金拨付需求。


三、做好绩效评价,提高疫情防控财税政策和财政资金绩效


一是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的同时,着力提高疫情防控资金支出效益,对疫情防控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优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认真做好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绩效管理考核等相关绩效评价工作,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保障作用。二是疫情防控资金执行过程中,要求相关预算部门应依照职责,对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加强监控,确保疫情防控重大战略部署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对于支出进度缓慢,偏离疫情防控目标的项目,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调整或整改。


四、加强内控管理,做好疫情防控各环节过程监督


一是要求完善特殊时期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应急预案,履行内部管理控制程序。按照资金来源建立健全资金使用明细账,严格政策规定范围和防控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加强对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流程监管,严格资金结算审核基础工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超范围使用疫情防控资金,不得擅自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二是切实加强成本控制,有规定支出标准的,严禁超标准列支。严禁使用疫情防控资金超标准装修改造或购置与疫情防控工作无关的设施、设备、器材、交通工具等。督促指导参与疫情防控的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规范资产和物资管理等规章制度。三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全面收集会计凭证资料。严格疫情防控资金、物资管理审批程序要求,保存决策批示、资金调整调度、物资采购(调拨)等相关文件(合同)等,保存好采购物品或服务的发票、采购清单等原始单据,保证审批有效、手续完整、票据齐全。收集保存疫情防控和资金保障方面的相关政策文件、会议记录和纪要、工作总结、情况汇报、工作日报等日常工作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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