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内控新闻 >内控资讯

财政部宁波监管局:“四位一体” 彰显中央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成效

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开展属地中央单位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已近三年,三年来宁波监管局不断积累经验做法,丰富方式方法,致力于不断提升监控水平,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


一、初筛环节认真细致,监控本领有所提升。监控系统中有属地预算单位的大量支付信息,每条支付信息又包括付款金额、用途、预算科目、支付方式、支付类型、项目名称、收款人名称等基本要素,通过有限信息发现疑点并非易事,需要有基本的财政知识、细致的观察力、强烈的责任心及一定的工作经验,为增加监控本领,宁波监管局一是加强学习研讨,利用“周二夜学”、处室会议等学习财政部预算执行方面相关规定,提升专业理论水平。二是在实践中锤炼干部,以专题会议形式研究讨论监控中遇到的实例,通过讨论迸发思想的火花,激发创新的思维。三是为强化内控以及避免监控“疲劳”,采取系统预警与人工判断相结合的方式,设立“多人交叉”监控机制,确保监控不留死角。


二、疑点核实抽丝剥茧,方法经验更加丰富。核实疑点的过程犹如侦破案件,需要大胆猜想,小心求证。宁波监管局采取分类分层的疑点核实方法,一是电话核实,向监控对象了解初步情况或调阅有关文件、合同、会计账册、报销要件等。二是对答复内容及提供资料情况进行分析,初步判断该笔支付信息是否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的方式支付资金、是否按照公务卡支付规定使用公务卡和报销支出、是否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支付使用资金等。三是与监控对象充分沟通初步认定结果,这个过程既是问题处理前的预通知,也是产生监管成效的重要环节,沟通后不能认定事实的,则需采取约谈或实地核证进一步了解核实情况。


三、问题处理依规合理,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近年宁波监管局通过授权支付监控工作发现预算单位存在发现违规开立银行账户、会计核算不规范、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违规划转财政预算资金、经费挤占等问题,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支付规定作出处理,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则按照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通过授权支付监控工作,监管局与预算单位的联系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日常联系更加紧密;监管局与预算单位建立了互通互联机制,预算单位在预算执行中遇到问题会主动与宁波监管局沟通,将问题解决在源头;监管局积极搭建属地预算单位的信息交流平台,属地中央单位互相学习,共同提升预算管理规范化水平。


四、结果运用充分到位,监控效果愈加显著。监控工作的意义在于通过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宁波监管局更加注重发现问题的后续工作,不以发现问题为终点。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及时向属地预算单位转发财政部关于国库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相关文件、政策,认真细致解答预算单位预算执行中的疑问,当好政策“宣传员”。二是加强监控结果运用,不定期将预算执行中的共性问题、典型案例、潜在风险等反馈给各预算单位,督促各部门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加强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管理,当好“督导员”。三是加强信息共享,将监控情况在培训、座谈会上予以通报,以达到规范、纠偏、警示的作用,并按月向财政部反馈动态监控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情况,当好“信息员”。


上一篇:常熟财政“三维度”联动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

下一篇:淮安市扎实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

因为专注所以专业,做您满意的内控管理服务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