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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浙江监管局:坚持法治引领 构建规范高效的财政信访工作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切实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真正把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健全依法化解纠纷的机制,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浙江监管局积极贯彻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新要求,坚持提高站位、强化担当,努力健全通过法定渠道解决人民群众合法合理诉求的信访体系,构建规范、高效的财政监管信访工作格局。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推进财政监管法治建设、防范重大监管风险的高度来抓信访工作。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统筹,亲自部署重要案件、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把关重要回文。局党组成员在各自分管领域内承担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亲抓每件信访案件督办。各业务处室负责人承担直接责任,主责推动本处室信访案件落实。局办公室设立信访专岗,专职协调跨部门、跨处室信访案件处置,督促按期办结。全局上下形成层层压实责任,高效统筹推进的信访工作格局。


二、推行三级会审,严把审核关口。严守预审准入关,紧扣监管局法定职能定位,切实厘清部门权责边界,坚持诉讼分离和法定授权原则,落实专人审核来访来信,并结合历史经验建立信访事项负面清单,确保不越位、不缺位。严控实质审核关,在受理重大信访案件前重点审核信访证据合理性、充分性,对事实理由或关键证据不清晰、实质诉求和监管局职责不相符的事项不予受理。严把难案会审关,针对事实复杂、事件重大或矛盾突出的信访大案难案,及时组织业务处室开展联合会审,积极对接部相关司局请求业务指导,形成初步意见后报局领导审核把关,确保妥善化解。


三、健全内控体系,推动规范提效。积极适应新形势下财政监管信访工作的新要求,坚持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将其作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法律风险内部控制办法》的自选项目,以《财政部信访工作办法》和《浙江省信访条例》为基础,建立浙江监管局信访内控操作规程,制定人民来信来访登记表和流转表单,完善信访工作业务风险管理流程图,明确接访、登记、受理、处理、反馈等全流程各环节的程序和时限要求,以制度的修立和落实推动财政监管信访工作进一步规范、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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