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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系统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XX区财政局内控规范建设案例

背景
2014年 10月8日,经9月30日财政部党组会议和9月11日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财办[2014]40号)颁布,自2014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财政系统内部控制工作全面启动。
财政管理内部控制,是指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查找、梳理、评估财政管理中的各类风险,制定、完善并有效实施一系列制度、流程、程序和方法,对财政业务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及机制。
财政部门是保证财政资金合理有效使用的重要关口,通过建立财政管理内部控制体系,规范本级政府部门经济业务活动的合规合法性,从而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财政效率不断提高,腐败舞弊行径也失去“温床”,在此基础上反映出的政府财务信息更加真实完整,财政部门才能更好地发挥其资金分配职能。
财政管理内控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区别:
(一)财政管理内部控制和预算单位内部控制同属政府内部控制体系
政府内部控制体系包括政府层面内部控制和单位内部控制,而财政部门负责国家预算资金的分配和管理,实际上从经济活动方面实施了政府层面的内部控制,即财政部门不仅要实施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同时负责财政管理内部控制和预算单位内部控制的一体化构建。
(二)财政管理内部控制是预算单位内控体系的顶层设计
财政管理内部控制是总预算控制,其作为预算单位内部控制的顶层设计,为预算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设计和构建提供了标准和方向。财政管理内部控制不仅要建立和完善财政部门内部的内控制度和规范,同时也负责与预算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衔接。

案例
根据财政部内控规范建设工作的要求,我公司承接的XX区财政局内部控制规范建设项目于2016年7月份启动,历时3个多月,项目组调研访谈全局26个科室及中心,调研访谈近80人,梳理财政局科室业务流程120个,查找八类风险层面风险点434个,制定了890条风险应对措施,并且完善了局各部门的内控管理制度,最终形成了《XXX财政局职权事项内部控制手册》和《XX财政局经济活动内部控制手册(试行)》。
手册中涵盖如下三部分:
(一)、内控基本制度。用于指导各科室单位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
(二)、专项风险管理办法。根据制度以及局科室单位职责范围规定,制定各类专项风险管理办法,即对法律风险、政策制定风险、预算编制风险、预算执行风险、公共关系风险、机关运转风险、信息系统管理风险、岗位利益冲突风险等分别进行识别、评估、分级(分重大风险和一般风险两级)、应对、监测和报告全过程管理的办法。
(三)、内部控制操作规程。由局各科室单位根据有关规章制度、内控制度和专项风险管理办法,在查找本科室单位风险并定级、完善工作流程、界定各环节各岗位责任基础上制定



预算编制风险:是指因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不完善、执行不到位和预算安排依据不充分等,导致预算不科学、不准确、不细化等可能性。
预算执行风险:是指因相关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不完善等,导致预算刚性不足、部分支出进度较慢、资金安全性和效益不高等的可能性。
公共关系风险:是指在新闻宣传、对外财经交流合作等活动中,由于言行不当、沟通不力等,导致损害部门声誉、形象甚至国家利益的可能性。
机关运转风险:是指日常工作中,在公文处理、机关财务、资产、档案管理、保密、安全保卫等方面存在隐患,导致影响机关正常运转的可能性。
法律风险是指各科室及个人在履行行政职责、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为遵循有关法律
信息系统管理风险:是指在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过程中,未完全遵循信息化建设制度、规划和标准或安全措施不到位、运行维护部规范,导致系统碎片化、系统故障、数据丢失、信息泄露、信息化辅助管理决策能力弱化的可能性。、行政法规、规章制度等规定,引发法律不利后果的可能性。
岗位利益冲突风险:是指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与私人利益角度出发,导致权力滥用、权力寻租、以权谋私等行为从而影响公共利益的可能性。
政策制定风险:是指因调查研究不扎实、决策层次较低、统筹考虑不够等,导致政策不符合实际、碎片化、不可持续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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