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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建立及其运行的基础

      本文比较全面地论证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建立基础问题。文中表达的基本观念是:强化内部会计控制的思想基础是内部控制观念的逐步拓展与对内部会计控制工作管理方位的全面认识;实施内部会计控制的行为基础是制定科学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形成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法律基础是适应国家相关经济法规的基本要求;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运行的基础是不断优化会计管理环境。

  2001年度在中国股票市场所发生的“银广厦”等一系列令人震惊的舞弊事件以及2001年底在美国发生的安然事件,为我国现阶段的会计工作敲响了警钟。不同领域里的专家学者在对其形成原因进行分析和研究时均从多个角度涉及到了会计与审计问题,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不尽完善则是一个相对直接的原因。为了规范现阶段我国不同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行为,在去年年初,财政部就正式发布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财政部,2001),并要求从发布之日起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经济组织内运用,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2年来首次以专项法规的方式所发布的专门涉及内部控制的规范性文件,因此,它是我国重视并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刘玉廷,2001)。2001年12月,财政部又发布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工程项目(试行)》三个征求意见稿,并计划于按期正式颁布。它们的发布,不仅标志着我国的会计规范体系日臻完善,而且意味着我国的内部控制工作也将逐渐地驶入与中国加入WTO这一大环境相互适应的快车道。可以预料,随着它们的逐步实施,也将为改变我国现阶段由于单位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而导致的会计监督名存实亡、会计管理和控制日益弱化、恶性经济犯罪案件愈演愈烈的现状,从而为全面提升我国会计信息的质量而起到重要的作用。本文拟对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建立的基础问题作初步研究。

  一、强化内部会计控制的思想基础:内部控制观念的逐步拓展与内部会计控制工作管理方位的全面认识

  现代企业作为一个具有委托代理责任关系的利益集团,是一个具有严密的组织体系和严格的管理程序并按照规范化进行操作的社会法人。在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下,要实现其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基本目标,就必须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其实施与运行来对经营行为和管理行为的合理性、合法性与有效性做出判断,以加强内部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单位内部的控制工作体现在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阶段与担负有不同管理任务的职能部门,可以具体化为诸如核准、授权、验证、调节、复核营业绩效、保障资产安全以及职务分工等多种方式和没方法的有目的的活动。在单位内部控制工作中,内部会计控制工作是其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可它却是从内部控制工作中逐渐分化和独立出来的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

  内部控制概念产生于20世纪40年代之前,其最原始的内涵仅指内部牵制,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及管理行为的细化、管理要求的延伸与拓展,它就逐渐地深化为内部控制、内部会计控制与内部管理控制、内部控制结构以及结构体系优化等问题(吴水澎,2001)。

  早期的内部牵制主要是指以提供有效的组织和经营来防止错误和其他非法业务发生的业务流程设计。提出内部牵制实际上是基于以下两个基本设想:一是二个或以上的人或部门无意识地犯同样错误的机会是很小的;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或部门有意识地合伙舞弊的可能性大大低于单独一个人或一个部门舞弊的可能性。内部牵制的工作基点就是以任何个人或部门都不能单独控制任何一项或一部分业务权力的方式进行组织上的责任分工,要求每项业务通过正常发挥其他个人或部门的功能来进行交叉检查或交叉控制,以便使各项业务能完整正确地经过规定的处理程序。内部牵制按其功能执行的对象及其方式可分为实物牵制、机械牵制、体制牵制和簿记牵制四类。即使是在现代内部控制理论中,内部牵制仍然占有重要的地位,它是有关组织机构控制和职务分离控制的基础。

  内部控制则包括组织机构的设计和企业内部采取的所有相互协调的方法和措施。这些方法和措施都是立足于保护企业的财产、检查会计信息的准确性、提高经营效率和推动企业执行既定的管理政策这一基点之上。按照20世纪50年代美国会计理论界的解释,内部控制可以划分为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前者包括组织规划以及与管理当局进行经济业务授权的决策过程有关的程序和记录,这种授权是与完成该组织目标的职责直接有关的一种管理职能,它的方法和程序主要与经营效率和贯彻管理方针相配合,一般包括统计分析、时动研究(即工作节奏研究)、业绩报告、员工培训计划和质量控制,因此通常只与财务记录有间接关系,是建立经济业务会计控制的起点;后者则主要包括组织规划以及与保护财产安全和财务报表可靠性有关的程序和记录,它涉及到人员素质控制、组织机构控制、业务处理程序控制、授权与批准制度、从事财务记录和审核与从事经营或财产保管职务分离的控制、财产的实物控制、内部审计和会计记录控制等。完整意义上的内部控制将内部牵制的观念引入并延伸于经营管理的各个阶段及各个环节,通过其事前防护、事中调节与控制、事后反馈三大管理环节不同功能的发挥,为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和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止、发现和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进入到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随着经营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内部控制的概念与所涉及范围也就不断地深化。1988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审计准则公告第55号》中,首次以“内部控制结构”代替了单纯的“内部控制”概念,指出企业的内部控制结构包括为提供取得企业特定目标的合理保证而建立的各种政策和程序。并在该文告中,将内部控制的结构具体化为控制环境、会计制度和控制程序三个基本要素(朱荣恩,2001)。与前述单纯的内部控制观念相比较,这里出现了两个方面的重大变化:一是将控制环境纳入了内部控制范畴;二是将会计控制与管理控制统一以要素表述为内部控制,这是因为西方学术界在对会计控制与管理控制进行研究时,逐步发现这两者往往是不可分割的,是相互关联的。

  20世纪90年代之后,会计理论界对内部控制的研究与实践进入了一个以强调“内部控制―整体框架”为主导的新阶段。1996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审计准则公告第78号》(SAS78),将内部控制的定义为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阶层和其它员工实施的,为达到营运的效率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相关法令的遵循性等相关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明确了其构成要素应当来源于管理阶层经营企业的方式并与管理的过程相互结合。该准则将内部控制进一步地延伸为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控五个内容广泛、相互关联的要素之上。明确提出在这五种要素中,控制环境是其他控制成份的基础,在规划控制活动时,必须对企业可能面临的风险有细致的了解和评估,而风险评估和控制活动必须借助企业内部信息有效的沟通,要保障内部控制的实施质量就必须实施有效的监控。

  从以上四个不同阶段有关内部控制观念的演进与逐渐拓展可以看出,尽管不同时期内部控制的内容与范围有所变化,且具有不同的侧重点,但保证会计信息准确可靠、保证资产安全完整和促进企业经济效益不断提高这三个方面是不可或缺的。这是因为,对于一个企业单位或者是一个事业单位来说,,所面临的问题是一致的,即要达到管理目标,就必须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但不论是从哪个角度上看,内部会计控制均是其实施内部管理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内部会计控制作为一种特殊的管理方式,它就尤如一个自动的预警和维护系统,它所具备的功能使其成为企业有效管理的工具,企业规模越大,其重要性越显著。与此同时,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也如同一个推动器,它通过明确责任促使企业各职能部门和个人按照制度中的具体要求而努力地工作。恰当地运用内部会计控制,有利于减少疏忽、错误及违法、违规行为,有利于企业内公平竞争和激励员工的进取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内部控制的健全程度,事关企业的经营成败。健全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助于防止管理人员出现差错,可以减少发生不合规现象的可能性。通过实施内部会计控制,可以促使单位内部各个职能部门和员工依据企业既定的方针、政策和计划,协调一致地为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服务。随着企业经营活动范围的扩大,企业经营的范围和规模也就变得非常复杂和广阔,使得管理必须借助于大量的反映经济活动的分析资料和报告,要保证这些信息的真实可靠性,企业内部会计控制范围也需要逐渐扩大。西方国家实行内部控制的原因和其所取得在保护企业财产的安全性、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以及配合外部审计开展工作等方面的经验,也正是我们当前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所迫切需要达到的目标。所以,从我国的管理实际出发,认真研究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通过借鉴和吸收国外现有先进经验和合理做法,尽快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内部会计控制理论体系,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二、实施内部会计控制的行为基础:制定科学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有效的内部控制是现代管理的基本要求,作为内部控制重要组成部分的内部会计控制,也就必须能够充分体现这一基本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同单位乃至于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秩序的维护,在很大程度上需要管理者根据真实有效的相关经济信息来做决策。在我国现阶段,会计信息是整个经济信息的基础性信息,因而,其准确程度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其它经济信息的效度,这并非危言耸听,而是由会计信息所特有的全面、综合、系统和连续四个基本特征所决定的。由单位内部会计部门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与有效,在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其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健全程度。

  内部会计控制的要求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来实现。在单位内部,内部会计控制工作是实施会计监督工作的基本环节与基本手段。近年来,我国逐渐重视内部会计控制工作,相应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来规范内部会计控制工作,同时,还通过加强在职会计人员培训等措施,不断提高广大会计人员的基本业务技能,以此促进内部会计控制工作的改善和提高。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单位已经充分地认识到内部会计控制工作的重要性,把内部会计控制工作与改善经营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要求结合起来,通过采取积极措施改善和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工作,使会计工作逐步规范,会计水平稳步提高,也使会计工作在单位经营管理中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应当看到的是,在内部会计控制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其突出表现在:某些单位因内部管理制度松弛导致内部会计控制工作逐渐削弱、账目混乱、财产不实和数据失真;某些单位因会计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而造成了记账随意、手续不清、差错频繁和会计资料严重散失;部分单位为了掩盖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任意伪造和变造虚假的会计凭证,导致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所提供的信息失真;部分会计人员违反会计职业道德,不认真行使会计监督职权,参与违法违纪活动,甚至为违法违纪活动出谋划策;等等。这些问题,不仅削弱了内部会计控制工作,影响了会计工作秩序的正常运行和会计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各单位的经营管理和整个国家市场经济的运行秩序产生了极为严重的消极影响。存在上述问题,有的是单位不重视内部会计控制工作造成的,有的则是会计人员素质不高所造成的,有的是单位有意违纪所造成的,有的则是因为管理乏力、督促检查不够以及制度建设不规范和不完善等方面的原因综合形成的。因此,必须针对内部会计控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切实采取措施,通过制定相应的规范与强化内部会计控制工作。只有制定出严格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督导不同性质的单位据此制定相应的符合单位自身经营管理特点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积极组织实施,才可以对推动我国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工作、加强会计监督、防止违法乱纪行为的出现起到积极的直接作用。

  在制定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时,我们必须充分考虑的问题是,由于内部会计控制工作所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因此,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就应当是一个体系。从结构上看,它可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它主要是就涉及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原则、内容、方法、检查、督导和实施等问题予以规范。第二层次是内部会计控制具体规范。它主要是对单位内部的各种具体会计工作进行规范。从内容上看,它可以从六个不同的角度来进行规范设计:第一,是具体经济业务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如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对外投资、筹资、担保、成本费用的发生与支付等;第二,是具体会计要素项目变动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如货币资金、实物资产、证券资产、无形资产等;第三,是具体会计业务处理岗位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如出纳、记账、报表、保管、经销、采购、收款等;第四,是具体会计管理岗位和管理环节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如授权、执行、质检、验收、审核、付款等;第五,是会计业务处理手段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如手工会计处理系统和电子数据处理会计系统等。通过制定不同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形成一个相对完善的体系,才能对规范单位内部的会计控制工作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形成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法律基础:适应国家有关经济法规相应条款的基本要求

  (一)国家部分经济法规的相关条款是建立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基本依据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作为一项基本的会计制度,其制定与出台是建立在我国此前已经出台的相关经济法规中对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工作的相关条款的基础之上。由于不同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状况与发展水平上的限制,人们对于内部会计控制重要认识程度上的差异以及不同经济法规调整对象上的区别,尽管对建立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要求上也有差异,但从总体上看,对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上不仅是一致的,而且在要求上也是逐步递进的。

  1994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为规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企业经营活动的经济法人经济行为的根本大法,在其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百七十五条和一百七十六条中相继指出:“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上述条款是对建立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所作的原则上的提示性规定。由于公司的财务报告要按规定提交给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因此其必须具备真实、有效的基本特征。《公司法》中要求建立的财务会计制度既应当包括会计核算制度,也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1999年10月31日修订出台并于2000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新的历史时期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在第八条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第二十七条也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并对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工作提出了三条具体的要求。第五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家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会计管理工作的制度”。在此已经明确提出: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制定部门是国家财政部门;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制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的是广义上的会计制度,它既包括会计核算制度,也包括会计监督制度、会计机构设置制度和会计人员管理方面的制度,这就专门为制定并出台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徐景和等,1999)

  其实,早在1996年6月17日由财政部(1999)发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就已经比较明确地提出了与建立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关的问题。不仅在第四章中对“会计监督”的要求、依据和内容进行了具体的描述,并且将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相关的技术性功能在第二章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的相应条款中得到具体的体现,还在第三章“会计核算”中在填制凭证、登记账簿和编制财务报告的要求中予以具体化。在此基础之上,还专设第五章来具体规范建立“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内容与要求,并将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基本体系规范为内部会计管理体系、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定额管理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成本核算制度和财务会计分析制度等十二个方面的具体内容。虽然在《会计工作规范》中并没有明确提出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这一提法,但从所涉及的内容上分析,已经为建立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奠定了基础。

  2000年12月21日,中国证券会在其所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五条中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实施内部控制制度问题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不仅明确要求其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还要求在招股说明书正文中应当专设一部分,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做出说明。此外,还要求上述单位应当委托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系统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并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做出报告,随招股说明书一并呈报中国证监会。从这一点上看,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出台已经具有了一定的运行基础。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在财政部于1995年12月15日发布的《会计改革改革与发展纲要》,作为用于指导我国“九五”期间乃至于21世纪初会计改革与发展的这一纲领性文件中,并没有将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有关问题作为一项专门的工作予以列示,这恐怕不能仅仅地理解为只是一个疏忽。是否可以认为,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作为一项基本的会计规范予以发布实施,既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一种客观要求,也是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顺利推进到一定时期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

  (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出台进一步地完善了我国现阶段会计规范体系的内容

  目前,在我国会计理论与实务界,对会计规范体系的研究成果较多,并从不同的角度对其具体结构进行了分类与组合。比较一致的看法是,我国会计规范的内容按其适用范围可以分为全国会计规范、部门会计规范、地区会计规范和基层单位会计规范四个层次,会计法规作为国家及有关权力机关所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一般具有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地方法规和会计行政规章制度四种形式(于玉林,1997),或者认为其体系是由会计基本法、会计行政法规和会计规章三个层次所构成(孙铮,2000)。但需要指出的是,在此之前,我们所讨论的会计规范体系,大多数是仅指与会计核算有关的会计规范,很少涉及到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方面的问题。在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出台以后,虽然不会对长期以来所形成的上述会计规范体系的框架产生影响,但从一定程度上丰富了我国现阶段会计规范体系的内容,使其成为我国现行会计规范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以预料,随着我国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不断发布与实施,我国的会计规范建设工作将会跨上一个新的台阶,从而使会计工作能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起到更加重要的作用。

  四、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运行基础:不断优化单位内外的会计管理环境

  (一)设置相对合理的单位内部管理组织机构,是运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前提条件

  制定切实可行的内部管理目标,是各单位的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基本要求,而设置较为完备的单位内部管理机构,加强单位内部经营活动各个环节的管理与控制,则是其生产经营活动目标得以实现的基本条件。在财政部所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中,虽然将制定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基本目的描述为“为了促使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加强内部会计监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但是由于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是“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执行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这些方法、措施和程序的实施必须在单位内部的特殊管理环境中得以贯彻和运行,都必须得到单位内部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它不可能孤立地运行或存在。因此可以说,由于不同的内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模式,相应地会对不同单位管理机构的功能和职责予以不同的界定,也就必然会形成不同单位内部会计控制运行背景上的差异,从而必然会对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运行质量产生影响。因此,充分地考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基本要求来设置单位内部管理的组织机构,严格界定其基本的职责范畴,是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运行并产生效果的前提条件。

  (二)强化单位内部管理职能部门之间的配合工作,是落实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总体要求的必要保证

  现代企业的经营活动及其管理工作是一系统,内部控制是企业经营内部经营管理过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它是一个动态的永续过程,并不是一个阶段性或者突击性的工作。在单位内部的管理工作中,通过某种方式的突击性措施,可能会使单位内部的管理状况有所改观,但缺乏规范性的规则来对相关管理活动加以约束,这种突击性的工作措施的效果只能是暂时的或者是因管理者的嗜好而异的。鉴于内部控制的基本目标可以分为与营运有关、与财务报告有关和与法令的遵循性有关三个不同的层次,虽然内部会计控制在更大的程度上是与财务报告即会计信息的质量有关,但由于企业经营活动及其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不能孤立地存在,它需要不同部门的支持与配合,而且从某种意义主讲,内部控制中涉及到的软控制显得更为重要。这些软控制要素主要体现在:一是不同部门管理人员的人格力量,它包括领导者的素质、经营管理的理念和管理者的人格力量等因素;二是单位内部人力资源的开发程度,它包括管理政策中的激励与制约机制的设计等;三是企业文化的氛围,它包括CI设计和无形资产的开发与保护等;四是组织系统的结构设计,它包括不同机构职责的分派与督导机制等;五是信息系统的运行程序与设计,它包括良好的信息沟通与反馈系统等。这些软控制内容中任何一个环节目标的实现,都需要不同管理职能部门的协调与配合,特别是在现代管理环境下,仅仅只只是依靠某个部门或者某个人员的工作来达到总体管理目标的情况已经不复存在。因此,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运行,离开了不同管理职能部门的配合与理解,必然会处于孤掌难鸣的状态,是难以达到所设计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效果的。

  (三)制定体系完善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分解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目标的根本措施

  若从实际运行的要求上分析,《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要落到实处,还必须要有具体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作为基础。这是因为,财政部所发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也还只是一个基本的框架。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由于其经营活动对象的特殊性,经营活动目的的特殊性,因而在组织其自身的经营过程中就必然会有自身的特点,因此,必须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原则要求,制定适应行业、部门和单位自身特点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以便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要求落实到实处。有鉴于此,《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制定本部门或本系统的内部会计控制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结合部门或系统的内部会计控制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这一要求,既界定了从“规范”、“规定”到“制度”的制定权限问题,也是单位研究制定具体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依据。

  由于不同单位的经营活动特点千差万别,因此,在制定具体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要求上可能会有较大的差异,但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指导下,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至少应当达到具有可靠的凭证制度、完整的簿记制度、严格的核对制度、科学的预算制度、定期的资产盘点制度、适时适用的监督考核制度、合理的会计政策和规范的会计程序等不同方面的要求。有的同志认为,具体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基本框架体系可以由原则性的财务会计制度、综合性的管理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财务机构和人员管理制度、成本费用管理制度等五个方面的内容所构成(赵强,2001)。但笔者认为,由于内部管理控制与内部会计控制内容上的不分性与相互影响和相互联系的基本特征,因此,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体系的确定上还是应当在考虑包括内部会计管理体系、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定额管理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会计分析制度和其它会计制度等内容的基本前提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会计制度推行过程中成本与效益因素,做出实事求是的选择。只有这样,各单位制定出台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才能做到既结合本单位的经营管理工作实际,又能基本满足管理的需要。只有这样,财政部所发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才有得到很好地贯彻实施并取得预期效果的基础。

  (四)确立全员性与全程性的内部会计控制质量意识,是实现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既定目标的充分条件

  制定了规范而且齐全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只能说是为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工作的全面开展以及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确定了一个考核的基本框架,但制度运行状况的好坏以及所能够起到的实际效果则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执行制度的部门和人员。如果说,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组织结构和管理人员素质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得以实施的三大重要因素,那么在三个因素中的重中之重则是管理人员的素质问题。这是因为,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前提是以其能够得到全面贯彻实施为假定条件的,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对所设计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关键点以及控制方式进行人为的修正或者走样,那么就会导致所设计的控制目标难以达到,严重的还有可能使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使其它部门按照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所实施的控制活动及至所形成的前期控制效果付诸东流。在实际工作中,尽管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以会计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出现在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体系之中,但它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绝不仅仅只是会计部门的人员,而是与单位内部绝大多数部门的人员发生联系,与相当一部分部门的工作职责上要发生覆盖与交叉,也就是说,每一个部门的每一个人员的工作都会或多或少地与具体实施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部门和人员发生关系,都个人都不同程度地负有确保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能够得到贯彻落实的直接或间接责任,而不能认为仅仅只是会计部门或者是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人员所应当承担的责任。从这一基本认识出发,确立全员性、全程性的内部会计控制质量意识,使单位内部每一个人的每一环节工作效果都有意识地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要求进行比较,并自觉地按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要求来修正自己的行为,只有这样,才能为内部会计控制目标的实现并达到预期效果创造必要的运行条件。

  (五)全方位提高我国现阶段会计监督的整体水平,是确保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运行绩效的重要方略

  会计监督既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也是我国现行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当前的经济环境下,会计监督体系由内部会计监督、国家会计监督和社会会计监督三个部分所构成,三者缺一不可。国家会计监督主要是指财政、审计、税务等机关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各单位进行的监督,它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和形式。社会会计监督主要是指社会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中的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依法审计,并据实做出客观评价的一种监督形式。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都是从单位外部进行的,相对于单位内部会计监督而言,它是一种外部监督。由于国家监督是依法对各单位进行强制性的行政监督,社会监督是以其特有的中介性和公正性所进行的监督,上述两种监督形式及其结果得到法律认可,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公正性,因此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有效开展,可以有效地保证各单位的经济活动依法有序地进行,并可弥补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存在的种种不足,或者说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是对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一种再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加强,可以推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充分开展;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有效进行,为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的进行提供了重要基础。有效地发挥会计监督的职能,不仅可以维护财经纪律和社会经济秩序,对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建立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秩序均可以起到重要的作用。需要指出的是,当前所出台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所约定的内容,是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并不是会计监督的全部。因此,只有不同角度会计监督的水平提高了,不同形式会计监督的力度加大了,不同层次会计监督的法制健全了,单位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顺利运行才增加了效度上的必要保证。

  参考文献

  财政部。2001.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学会动态与法规信息,3:4-12.

  刘玉廷。2001.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里程碑。中国财经报-财会世界,7.12:3.

  吴水澎等。2000.企业内部控制理论的发展与启示。会计研究,5:24.

  朱荣恩。2001.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思考。会计研究,1:19.

  徐景和等。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释义与实用问答。第1版。北京:。中国工商联合出版社,P146.

  财政部会计司编。1999.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培训教材。第1版。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P42.

  于玉林。1997.现代会计结构论。第1版。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P221-222;P235-236.

  孙铮、郭永清。2000.《会计法》导读与研究。第1版。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P177-178.

  赵强。2001.如何建立企业内控体系。中国财经报-《财会世界》,2.22(3)。

许家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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