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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财政探索内控建设新模式初见成效

近年来,杭州市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全省财政系统内部控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浙财监督〔2016〕8号)精神,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和市局工作实际,积极推进“业务相互制约、操作流程可控、风险事件认定和考核评价相结合”的内控体系建设,突出以业务流程为导向,共性业务与个性业务相结合,推进财政内控从“立规矩”向“见成效”转变,促进财政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的有效融合,目前已初见成效。


一、新模式的主要做法。


一是梳理业务流程。将全局工作细分为共性业务8项和个性业务7项:共性业务主要是预算编制、政策制定、机关运转等;个性业务主要是政府采购、资产管理、机关党建党务等。


二是制定操作规程。在梳理流程的基础上,明确责任分工,由专项风险防控牵头部门单位编制共性业务内控操作规程6个,由具有独立业务的部门单位根据本部门单位实际编制相应个性业务内控操作规程9个。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制定操作规程后,重点加强局内控执行业务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真正实现部门单位和岗位全覆盖。


二、 新模式的主要特点。


一是整体性。实现内部控制体系整体统一和持续,明晰各部门单位间职责,岗位风险及目标更加清晰,规程制定更加科学合理。因事设岗,具有连续和可复制性,不因人员变动影响工作执行或重新调整内部控制体系。


二是统一性。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共性业务,统一编制内控操作规程,对同样的业务制订统一的业务流程,有效规范共性业务。


三是时效性。降低内控操作规程冗余度,动态调整更为及时,结果反馈更为有效,内控管理更为便捷,使内部控制由传统的强调结果导向转变为强调过程控制和结果运用,实现财政部门风险防控的程序化和常态化。


四是耦合性。厘清全局各项业务流程,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重复交叉节点,提升与现有业务信息系统耦合度,为下一阶段建立内控信息管理系统奠定基础。


五是针对性。把控全局各项关键性业务,科学量化内部控制考核评价标准,促进内控检查工作有的放矢,推进内控建设由风险防控向系统管理转变。


三、新模式的初步成效。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局内各部门单位全面系统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岗位(职责),通过明确细化责任,基本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横向与纵向相互制约监督的工作机制。


二是约束权力设置。建立与组织机构、财政业务及管理相适应的内部授权管理体系,规范授权管理与监督程序,科学分配权力,确保局内各部门单位及关键岗位人员在权力范围内开展工作。


三是优化业务流程。通过流程再造使所有控制在流程中解决,实现指标流、资金流、业务流的流程统一,形成顺向相互支撑、有效制衡,逆向真实反馈、有效监督的完整体系。将内控管理嵌入业务流程,对流程执行进行持续监督、评价和优化,初步构建业务过程控制的自我完善机制。


四是提高工作效能。重点加强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流程分级和模块化管理,对同类业务工作的内部控制进行了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权限,构建了权责一致、归口管理、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职能体系。


五是排除风险隐患。通过对财政管理业务流程的梳理,识别了管理业务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明确风险控制点和风险控制岗位,提高了业务操作人员的风险意识和判断能力,间接防范和化解了财政管理风险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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