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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监管局:梳理流程制度 加强内控建设

厦门监管局以更名设立为契机,全面清理规范现行制度办法,废止或修订与现有职能不相符、不适应的制度办法,及时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办法,加强内控建设,有效保障各项工作平稳推进。


一、及时根据监管局新职责新定位,梳理有关工作制度。成立以局领导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整理汇编2016年以来的有关工作制度、成果等材料。系统梳理和总结有关经验,全面展示近年来厦门监管局在履行中央财政监管职能、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所做的贡献及取得的成果。并在此基础上,逐项修订与当前职责定位不相符、不适应的工作机制与规范文件。


二、加强财务、公章、档案管理。严格实行财务报销审批限额管理。特别是大额支出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在报销环节还需经机关纪委审理复核后,再报全体班子成员审批;完善印章使用台账,指定专人管理公章,严格执行先登记、再审批、后用章流程。强化档案的归集、整理、使用。要求每半年进行一次档案规整,并结合内控自查开展档案管理检查,确保档案整理有序,使用规范。


三、完善监管业务内控机制。一是完善主要业务复审制度。健全和规范初审、复审小组、局长会议终审三级联动复审体制,明确责任分工,保证审核工作质量。规范复审行为,防止复审流于形式;二是建立项目组三级把关机制。严格执行“三书一员”制度,同时进一步明确项目组、分管领导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建立信息材料考评机制。一方面规范了信息管理,信息报送统一归口办公室管理,严格执行信息材料对外报送流程,明确各处室负责人为本处室信息稿件第一责任人,加强对本处室信息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一方面通过考评机制评优评先,充分调动干部对信息工作的积极性。


五、强化资产管理约束。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践行勤俭节约、制度先行的思想,严守资产配制关、使用关、处置关,做好资产清查、业务培训、调研取经、车辆处置等工作,确保资产管理规范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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